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中国“名士之乡”第二届“赢在绍兴”创业创新大赛公告
绍兴位于中国东部沿海地区,是一座具有25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地域面积8256平方公里,人口450多万,素有水乡、桥乡、书法之乡、越剧之乡等美称。“鉴湖越台名士乡”是毛泽东赋予绍兴的美誉。纺织化纤、机械电子、节能环保、医药化工、食品饮料是绍兴的五大传统优势产业,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兴信息是绍兴正在着力培育发展的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12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600亿元,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产值2050亿元,人均GDP达到1.3万美元,位居中国长三角城市前列。
为深入实施“330海外英才计划”,加快集聚绍兴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急需的国际高端人才,为怀揣创业创新梦想和充满激情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实现“中国梦”提供一片沃土,绍兴市委组织部、绍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绍兴市科技局、绍兴市外侨办(市侨联)、绍兴市金融办、绍兴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将于2013年8月下旬联合举办第二届“赢在绍兴”创业创新大赛,诚邀各类海外英才来绍加盟,成就创业梦想。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分创新和创业两大类。创新类是指到我市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的海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创业类是指来我市注册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一)创新类人才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一般应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研发水平、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4、2012年1月1日后回国并来绍工作(服务)或意向来绍工作(服务),且未参加过绍兴“330海外英才计划”项目评审。破格参赛的可以放宽到2011年1月1日后回国。落户后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应在6个月以上。
(二)创业类人才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有海外创新创业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3、一般应在2011年1月1日后回国并来绍兴工作,且未参加过绍兴“330海外英才计划”项目评审。破格参赛的可以放宽到2010年1月1日后回国。
上述二类项目,参赛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非华裔海外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并参加创新类比赛的,可放宽到不超过65周岁(194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参赛领域
参赛对象所携带的项目主要在以下七个领域:
1.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重点为通用航空设备、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及整车制造产业、高端纺织装备和高档数控机床等产业领域,以及现代交通装备、输变电装备等产业。
2.新材料产业。重点为高新技术纤维产业、新型化工材料、薄膜新材料、新型金属材料等产业领域,以及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等产业。
3.生物医药产业。重点为应用生物等现代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医药产业,重大疾病防治的现代新型中药、现代生物技术药物、诊断试剂等产业。
4.节能环保产业。重点为“三废”治理等环保装备和高效节能电光源等产业,以及高效节能技术与装备、节能环保服务等产业。
5.新能源产业。重点为太阳能光伏产业,以及风电装备、生物质能及其它新能源相关产业。
6.新兴信息产业。重点为新型平板显示、高性能集成电路等产业,以及新兴电子元器件、物联网、云计算、高端软件和文化创意等产业。
7. 其他领域。重点为城市规划、工业及创意设计、新型工业化住宅等领域。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对获得一、二、三等奖并落户绍兴的参赛者,分别对应享受“330海外英才计划”A、B、C类入选人才的优惠政策,主要有:
一等奖给予500万元的创新创业启动资金、300万元的创业投资,两年内最高5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二等奖给予300万元的创新创业启动资金,200万元的创业投资,两年内最高3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三等奖给予100万元的创新创业启动资金,100万元的创业投资,两年内最高2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当地政府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的三年免租工作场所,或者给予相当于200平方米办公场所的租金补贴。
四、比赛流程
1.报名
参赛人员在2013年7月1日至7月31日间, 按照要求填写好相应申报表格后,直接发邮件申报。
2.资格初审
主办单位对参赛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参赛条件及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申报人,主办方不再另行通知。
3.初赛
初赛采取书面评审方式进行,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进入复赛的人员项目。由主办方在8月10日前通知进入复赛人员。
4.复赛
复赛定于8月下旬举行,采取按专业分组答辩形式进行,根据答辩结果确定优胜项目和进入决赛项目;
5.决赛
复赛结束后举行决赛,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根据答辩情况确定参赛选手项目的获奖等次。
复赛和决赛期间,申报人本人无法参赛的,视同放弃比赛。
6、颁奖
决赛结束后举行现场颁奖仪式。
五、参赛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参赛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
1、创新类需提交《“赢在绍兴”创业创新大赛创新类申报书》;创业类需提交《“赢在绍兴”创业创新大赛创业项目申报书》、《“赢在绍兴”创业创新大赛创业计划书》。
2、参赛人其他个人信息表。
3、参赛人附件证明材料。
(二)电子版材料要求
1、《“赢在绍兴”创业创新大赛创新类申报书》、《“赢在绍兴”创业创新大赛创业项目申报书》、《“赢在绍兴”创业创新大赛创业计划书》以及《参赛人其他个人信息表》以word文本形式上传,文件名称分别为“XXX申报书”、“XXX创业计划书”以及“XXX个人信息表”。
2、《参赛人附件证明材料》为PDF格式(一个文档,前面加目录),文件名为“XXX附件证明材料”。
3、创新类人才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海外学习证明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创业类人才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海外学习证明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4)创办企业证明材料(如果有: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5)公司章程;(6)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如果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5、海外学习证明: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海外进修的,须提交相关进修证明及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证明。
(三)其他要求
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参赛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六、其他
进入复赛并参加主办方举办的后续对接活动的参赛者(申报人,不包括团队成员)将由主办方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并提供比赛及活动期间的食宿。
2013年7月1日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绍兴位于中国东部沿海地区,是一座具有25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地域面积8256平方公里,人口450多万,素有水乡、桥乡、书法之乡、越剧之乡等美称。“鉴湖越台名士乡”是毛泽东赋予绍兴的美誉。纺织化纤、机械电子、节能环保、医药化工、食品饮料是绍兴的五大传统优势产业,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兴信息是绍兴正在着力培育发展的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12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600亿元,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产值2050亿元,人均GDP达到1.3万美元,位居中国长三角城市前列。
为深入实施“330海外英才计划”,加快集聚绍兴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急需的国际高端人才,为怀揣创业创新梦想和充满激情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实现“中国梦”提供一片沃土,绍兴市委组织部、绍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绍兴市科技局、绍兴市外侨办(市侨联)、绍兴市金融办、绍兴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将于2013年8月下旬联合举办第二届“赢在绍兴”创业创新大赛,诚邀各类海外英才来绍加盟,成就创业梦想。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分创新和创业两大类。创新类是指到我市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的海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创业类是指来我市注册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一)创新类人才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一般应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研发水平、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4、2012年1月1日后回国并来绍工作(服务)或意向来绍工作(服务),且未参加过绍兴“330海外英才计划”项目评审。破格参赛的可以放宽到2011年1月1日后回国。落户后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应在6个月以上。
(二)创业类人才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有海外创新创业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3、一般应在2011年1月1日后回国并来绍兴工作,且未参加过绍兴“330海外英才计划”项目评审。破格参赛的可以放宽到2010年1月1日后回国。
上述二类项目,参赛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非华裔海外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并参加创新类比赛的,可放宽到不超过65周岁(194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参赛领域
参赛对象所携带的项目主要在以下七个领域:
1.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重点为通用航空设备、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及整车制造产业、高端纺织装备和高档数控机床等产业领域,以及现代交通装备、输变电装备等产业。
2.新材料产业。重点为高新技术纤维产业、新型化工材料、薄膜新材料、新型金属材料等产业领域,以及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等产业。
3.生物医药产业。重点为应用生物等现代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医药产业,重大疾病防治的现代新型中药、现代生物技术药物、诊断试剂等产业。
4.节能环保产业。重点为“三废”治理等环保装备和高效节能电光源等产业,以及高效节能技术与装备、节能环保服务等产业。
5.新能源产业。重点为太阳能光伏产业,以及风电装备、生物质能及其它新能源相关产业。
6.新兴信息产业。重点为新型平板显示、高性能集成电路等产业,以及新兴电子元器件、物联网、云计算、高端软件和文化创意等产业。
7. 其他领域。重点为城市规划、工业及创意设计、新型工业化住宅等领域。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对获得一、二、三等奖并落户绍兴的参赛者,分别对应享受“330海外英才计划”A、B、C类入选人才的优惠政策,主要有:
一等奖给予500万元的创新创业启动资金、300万元的创业投资,两年内最高5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二等奖给予300万元的创新创业启动资金,200万元的创业投资,两年内最高3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三等奖给予100万元的创新创业启动资金,100万元的创业投资,两年内最高2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当地政府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的三年免租工作场所,或者给予相当于200平方米办公场所的租金补贴。
四、比赛流程
1.报名
参赛人员在2013年7月1日至7月31日间, 按照要求填写好相应申报表格后,直接发邮件申报。
2.资格初审
主办单位对参赛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参赛条件及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申报人,主办方不再另行通知。
3.初赛
初赛采取书面评审方式进行,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进入复赛的人员项目。由主办方在8月10日前通知进入复赛人员。
4.复赛
复赛定于8月下旬举行,采取按专业分组答辩形式进行,根据答辩结果确定优胜项目和进入决赛项目;
5.决赛
复赛结束后举行决赛,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根据答辩情况确定参赛选手项目的获奖等次。
复赛和决赛期间,申报人本人无法参赛的,视同放弃比赛。
6、颁奖
决赛结束后举行现场颁奖仪式。
五、参赛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参赛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
1、创新类需提交《“赢在绍兴”创业创新大赛创新类申报书》;创业类需提交《“赢在绍兴”创业创新大赛创业项目申报书》、《“赢在绍兴”创业创新大赛创业计划书》。
2、参赛人其他个人信息表。
3、参赛人附件证明材料。
(二)电子版材料要求
1、《“赢在绍兴”创业创新大赛创新类申报书》、《“赢在绍兴”创业创新大赛创业项目申报书》、《“赢在绍兴”创业创新大赛创业计划书》以及《参赛人其他个人信息表》以word文本形式上传,文件名称分别为“XXX申报书”、“XXX创业计划书”以及“XXX个人信息表”。
2、《参赛人附件证明材料》为PDF格式(一个文档,前面加目录),文件名为“XXX附件证明材料”。
3、创新类人才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海外学习证明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创业类人才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海外学习证明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4)创办企业证明材料(如果有: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5)公司章程;(6)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如果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5、海外学习证明: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海外进修的,须提交相关进修证明及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证明。
(三)其他要求
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参赛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六、其他
进入复赛并参加主办方举办的后续对接活动的参赛者(申报人,不包括团队成员)将由主办方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并提供比赛及活动期间的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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